人力资源实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效力如何认定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9-09-20 18:05:22 点击量: 分享:

【提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末约定经济神偿或者约定的经济神偿过低,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回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竟业限制,但厂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的,厂不影响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一寸或补足经济补偿。该标准低于劳动合同履堵亍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支付经济补偿达三个月,劳动者此后实施了竞业限制行为,视为劳动者已以其行为提出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不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反竞业限制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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