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摘要
- 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17日
- 网上缴费时间:6月20日-25日
- 资格审核方式:考前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6日-19日
- 资格审核时间:6月18日-20日
官方咨询电话:400-67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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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体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1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2014年度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6月11日至2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1。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2。
6月20日-25日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为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16日至19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四)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
(五)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资格审核点
2014年6月4日
附件1: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序号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名称 |
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 |
北京建工集团党校 |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 |
64165149 |
2 |
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
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向南100米) |
85982041 |
3 |
海淀区考试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 |
海淀区高粱桥斜街44号 |
51686419 |
4 |
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 |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
63808414 |
5 |
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一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 |
68868107 |
6 |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
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房山区职业技术学校221房间 |
69365742 |
7 |
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 |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113号 |
81539621 |
8 |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
80101318 |
9 |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顺义区社区教育中心 |
顺义区府前西街至石门街(顺义国泰商场向西1000米) |
69469584 |
10 |
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大兴区人力资源市场 |
大兴区清源路36号(大兴区人力资源市场一层大厅) |
81296852 |
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20日到北京城市建设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其他资格审核点不予受理。
附件2: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资格审核点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名称 |
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
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
西城区樱桃二条8号院3号楼 |
83529840 |
注意:由于北京地区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发放,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仅限于北京地区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