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摘要
- 网上报名时间:7.17日-8.12日
- 网上缴费时间:7.17-8.14日
- 资格审核方式:考前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 准考证打印时间:10.10日-16日
- 资格审核时间: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
官方咨询电话:400-678-3456
重庆地区报考学员交流群:19397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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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留下您的手机号,我们会在报名时间、审核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为您发送通知短信,如果您的手机有拦截功能,可能导致不能收到相关信息。(绝无骚扰短信或电话,放心预定)
公告具体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997 年 1 月 30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 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1970 年(含 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 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15 年
2.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0 年。
3.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5 年。
二、考试时间、科目
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 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 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级别为免二科)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 证书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 (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 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四、报名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 6号)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 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cn/u/kszx)“相关下载”栏目。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如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和报考人员符合的报考条件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职称名称、级别及取得时间<由符合免试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供>
、报考级别、专业、科目),对照报考文件中的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特别提醒: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图标,确认报考信息。完成上述操作报考人员才能接受资格审查。
㈣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成功上传报名照片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当前报考状态】栏中的“状态信息”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审核通过则点击【缴费】进行网上支付。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23-86868815、86868821、8686881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7日─8月14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4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2年、2013年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0日至16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㈦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㈧ 证书办理。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考务文件中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3-86868835。
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㈩ 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实行异地转考。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市报名参考的报考人员,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重庆市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五、其他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附件:1.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7月2日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年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报考人员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年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年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