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官方公告
辽宁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官方公告

重点摘要

  • 网上报名时间:7.25日-8.20日
  • 网上缴费时间:7.25日-8.24
  • 资格审核方式:考前指定地点现场审核
  •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16日
  • 资格审核时间:7月25日-8月20日

官方咨询电话:400-67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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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体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997 年 1 月 30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 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1970 年(含 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 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15 年
2.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0 年。
3.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5 年。

二、考试时间、科目

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 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四、报名办法

(一)参加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1)。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于下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3、老考生(2012年和2013年在辽宁考区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教材修订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2。

六、其他

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拨打各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024-23447330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成绩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2.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
资格审查
             单 位
现场确认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院内)
024-22525362
024-22532561
鞍 山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414-2808629
0414-2896813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0417-2856088
阜 新
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0418-2680030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0419-4123520
0419-4225966
盘 锦
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87
 
铁 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5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 1106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51
0429-6660765
绥中县
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0429-6111003
0429-6120769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024-23447330


2.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