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0日: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了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正式确立,两个办法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8年:同时,决定2008年起将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组织考试。首次考试列入人事部《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建立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答记者问
2009年:但实际上第一次招标师考试(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到2009年才举行,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设置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两个级别: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但是高级招标师考试一直只是一个说法,还没有出生就夭折,从没有实施举行过考试)。>>>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级别设置
为什么2008年没有举行第一次考试?因为辅导教材和考试大纲没有出来,2008年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一直在弄教材和考试大纲。2008年7月,辅导教材的编制工作开始启动,至2009年2月才完成编制工作,4月教材出版,5月发售。考试大纲2009年4月30日正式对外公布。5月26日正式发售招标师《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2013年-2015年:是招标师考试的改革阶段。由招标职业水平考试改革为招标职业资格考试。
2013年3月4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名发布《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上通知文件规定了新的招标职业资格考试实施、举行及考后注册、执业等各方面内容。并点出,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
2013年发布改革文件通知,2014年过渡一年,2015年实行全新的招标师考试(招标职业资格考试)。
2013年-2014年:如2009年一样举行考试,沿用2012年版的教材和考试大纲。
2015年:使用新出版的教材和考试大纲,新教材最明显的是结构进行了调整,将旧教材《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中的合同部分单独拿出来作为一门考试科目,即新教材《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在旧教材《招标师采购法律法规》中增加了招标采购的专业知识,即新教材《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实务和案例分析合并一科。2013年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2014年为11月1、2日;2015年本来计划的是上半年6月13、14日,但又因为教材的原因,推迟到了11月7、8日举行。
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解读:
1、2018年首次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招标师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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