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2009年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重点复习资料三

2009年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重点复习资料三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二、账簿、凭证管理(考点)

  (一)设置账簿的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账簿。

  计算机记账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税控装置。

  (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三、纳税申报 (掌握)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材料,具体包括:六项P19

  纳税申报的具体内容: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项目及税款,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

  2.邮寄申报

  3.电文方式

  4.代理申报

  (三)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都应按期申报。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减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延期申报:属于纳税申报的范围,不等于延期纳税;申报可以延期,但税不能延期。税款可以按照上期缴纳的税款或者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先预交,等正常申报时再办理税款结算。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招生简章 

  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