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规划师 > 理财规划师备考资料 >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变更和撤销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变更和撤销

更新时间:2013-12-05 22:25:51 来源:|0 浏览1收藏0

理财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理财规划师财产传承规划复习:遗嘱变更和撤销

  3、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由于遗嘱是死因行为因此立遗嘱人在其死亡之前随时可以变更和撤销遗嘱:①、明示方式变更、撤销: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②、默示变更、撤销:A、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须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方有效;B、立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C、遗嘱人销毁遗嘱文书,推定遗嘱人撤销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除外。

?2014年理财规划师代报名入口 2013年下半年成绩查询入口

?理财规划师各级别历年真题大汇总 在线模考

更多信息敬请访问:理财规划师频道  交流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理财规划师资格查询

理财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理财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理财规划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