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考试作图辅导(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连接,否则应设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接。
基地如有滑坡、洪水淹没或海潮侵袭可能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
建筑物高度不应影响邻地建筑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第2.1.5条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二、距非道路交*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第2.1.6条 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
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
一、基地应至少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
二、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三、基地应至少有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通路连接的)出口;
四、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避免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口;
五、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
四、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
第3.2.1条 基地内通路
一、基地内应设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通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及建筑物周围应留的空地。
二、通路的间距不宜大于160m。
三、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15m。
第3.2.2条通路宽度
一、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二、消防车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3.50m。
三、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3.2.3条 通路与建筑物间距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第3.3.1条 地面和道路坡度
一、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3%;地面坡度大于8%时应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第3.3.3条 室内外地面
建筑物底层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至少0.15m。
地下室、贮藏室、局部夹层、走道及房间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0m。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0m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m。
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第4.2.4条栏杆
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第一具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
二、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距不应小于0.70m;
三、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四、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五、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
六、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七、单侧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及双侧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八、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之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4.0.2用地自然坡度水于5%时,宜规划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规划为台阶式。
5.0.3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区内的挡土墙与住宅建筑的间距应满足住宅日照和通风的要求;
高度大于2m的挡土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其下缘与建筑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挡土墙和护坡上、下缘距建筑2m,已可满足布设建筑物散水、排水沟及边缘种植槽的宽度要求。但上缘与建筑物距离还应包括挡土墙顶厚度,种植槽应可种植乔木,至少应有1.2m以上宽度,故应保证3m。
各专业规范都明确规定最小地面排水坡度为0.3%,
为了便于组织用地高程至少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防止用地成为“洼地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高-高=13
高-裙,1,2级=9
裙-裙,1,2级=6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4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8.5.3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
8.5.3.1* 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8.5.3.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8.5.3.3 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8.5.3.4 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备考大设计的工具及资料2024-03-12
- 2024年一级建筑师考试要点速记:建筑设计原理2024-02-06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9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建筑经济 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8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建筑材料与构造》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7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设备》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6
- 2024年一级建筑师《建筑设计》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5
- 2024年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教材变动详情2023-12-14
- 2024年各科一级建筑师教材变动情况汇总(完整版)2023-12-12
- 双11购课狂欢季!一级建筑师课程全年底价,错过等一年!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