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通知,职业药师“挂证”后果很严重,你还敢挂吗?
【摘要】近日辽宁省发布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对此环球网校医考网来为您解读。
近期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高峰期,一些考生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会起挂靠的念头,要怎么挂靠?挂靠能赚多少钱?哪里能挂靠?这些问题铺天盖地而来。对此环球网校医考网提醒广大考生,还是绝了挂靠的念头吧,现在各省都在严打执业药师挂靠。今天就先来看看辽宁省是怎样整治挂靠的吧。
通知原文请点击此处进行查看>>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
一、针对挂靠行为,惩罚力度非常大
2018年7月31日前,企业自查自纠,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对聘用执业药师开展自查,主动清理“挂证”执业药师并向所在地市局报告,“挂证”执业药师应当主动申请注销注册。除了注销职业药师,还有更加严厉的处罚,2018年8月1日起,对查实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按以下方式依法处理:
(一)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同时,将“挂证”执业药师信息逐级上报至省局,由省局统一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
(二)对查实聘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论处,一律予以撤销《药品GSP证书》,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列为失信企业。
(三)发现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处理。
二、政府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举报
结合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飞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及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问题。强化对互联网发布“挂证”信息的监控,利用互联网、实地检查、异地协查等手段,结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情况,加强对执业药师任职信息调查核实。
依托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奖励。
各市局要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省局将通过开展飞行检查、暗访调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对发现问题查处不力,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较多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执业药师挂证,风险如此之大,你还要冒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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