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
问题: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
解答:
1、对内转让:通知
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对外转让
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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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后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无效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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