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13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法》知识要点(6)

2013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法》知识要点(6)

更新时间:2013-08-19 09:48: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3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法》知识要点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

  1.安全生产的涵义

  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一机一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2.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

  立法有两层含义,广义的立法泛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其他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律的活动。狭义的立法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法律、法规、法令、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与“法规”同义。如经济立法特指国家制定的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法规。

  安全生产立法亦有两层含义,一是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立法在实践中通常特指后者。

  (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损害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导致我国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是其主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在: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大量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比重增加。在我国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比较低下的条件下,这些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着生产安全条件差、安全技术装备陈旧落后、安全投入少、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管理混乱、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多的严重问题。

  三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

  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查看更多:安全工程师课程  安全师课程辅导报名  在职硕士课程

  编辑推荐:

  2013年安全工程师vip套餐抢先报名,不过免费重学

  2013年安全工程师精品vip套餐 终身免费重学

  2013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经验心得

  2013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