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执业药师复习必备:药事管理法规
更新时间:2012-09-11 09:38:07
来源:|0
浏览
收藏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1)使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3)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即: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4)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土鳖虫(䗪虫)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丙磺舒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秋水仙碱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石决明2024-11-13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血竭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没药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布洛芬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吲哚美辛2024-11-12
- 2025年执业药师西药考点:坎地沙坦2024-11-09
- 2025年执业药师中药知识点概述:茯苓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