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次收入的确定知识点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次收入的确定知识点

更新时间:2015-08-28 14:55:4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3收藏29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次收入的确定知识点,2015年5月份已顺利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下半年开始复习初级会计职称,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

  【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次收入的确定知识点”,2015年5月份已顺利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下半年开始复习初级会计职称,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每次收入的确定”知识点详细介绍,现整理如下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基础》,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查看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二)


  每次收入的确定

  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项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一)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练习题汇总(6.26)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基本存款账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