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摘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湖北省将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次活动发布了通知,环球网校医考网为大家带来活动时间及活动重点等内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 湖北省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办〔2018〕32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现就湖北省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结合“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积极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用药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省局在湖北广播电视台“新闻之声”时段开展安全用药播报提示宣传,在湖北日报、长江云食药安全频道、省局“食药安全情满楚天”公众微信号开展安全用药专题宣传,在省政府门户网开展安全用药主题在线访谈,开展安全用药公益宣传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本地媒体及各类新媒体领域开展安全用药和用药警示信息宣传,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及市州局配合)
(二)“安全用药权威解读”宣传活动。省局向全省发放《用药常识知多少》、《医疗器械,离你并不远》、《高血压用药秘笈》、《高血糖用药宝典》、《中药煎服有讲究》、《老年人用药须知》、《用药误区,你中过几招》、《关于疫苗你必须知道的事》等系列安全用药科普资料,以丰富的内容,权威的观点,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学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健康生活。(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及市州局配合)
(三)“药品安全系列电视节目”宣传活动。省局与湖北电视台综合频道策划制作安全用药系列节目《食事药闻》,邀请权威专家走进演播室,与主持人、嘉宾展开话题讨论,解答用药问题,进一步扩大安全用药知识传播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牵头,新闻宣传处配合)
(四)“正确认识疫苗”科普宣传活动。从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检验检测、接种等各环节,持续对公众普及疫苗知识,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形式讲述疫苗知识,进一步消除公众因“疫苗事件”导致的恐慌和不信任。(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牵头,新闻宣传处配合)
(五)“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药品监管局举办第七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各地要引导公众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药闻”、“药葫芦娃”、“食药安全情满楚天”参与答题。通过以奖促学、寓教于赛的方式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新闻宣传处牵头,市州局配合)
(六)“安全用药月记者走基层”主题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实地走访、报道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企业,通过深入药品生产一线,了解湖北医药产业的发展态势和科技成果,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新闻宣传处牵头,相关处室及市州局配合)
(七)“寻找身边最美药师”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药品监管局开展的“寻找身边的最美执业药师”活动,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科研单位药学从业人员为重点,深入挖掘基层药品安全工作者为保障药品安全付出的辛勤劳动,全面展示我省药品安全岗位优秀人物。(人事教育处牵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新闻宣传处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方案,开展各项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在国家药品监管局网站下载),遵循传播规律,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充分发挥各地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作用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加强安全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格纪律要求。安全月活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群众安全用药的工作品牌,也是塑造监管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各市州局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19日前报省局新闻宣传处。联系人:李思燚 电话:027—87111537邮箱:1678662289@qq.com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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