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收纳税申报方式知识点
【摘要】环球网校提供“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收纳税申报方式知识点”,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生而言,复习中充分掌握知识点则至关重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地整理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供各位考生学习,希望考生能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融会贯通,环球网校祝各位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愉快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九)
税收纳税申报的方式
税收纳税申报的方式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其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
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其他方式(如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的主要方式:
第一,直接申报
也称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有资料。
第二,邮寄申报
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一种申报方式。
第三,数据电文申报
也称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与税务机关接受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申报的电子系统联网的电脑终端,按照规定和系统发出的指示输入申报内容,以完成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及代收代缴税款申报的方式。
第四,简易申报
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练习题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2025年新版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什么时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学习计划速领2024-10-23
-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规划来了!干货建议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2025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大全:长期应付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应付债券2024-09-04
-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重点:长期借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024-09-03
-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