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事实
更新时间:2015-12-04 09:09:3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事实,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始阶段,掌
【摘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于5月14日-18日举行,环球网校为了考生更好的进行备考,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特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法律事实”,是全面梳理知识点的开始阶段,掌握教材基本内容,一起学习以下内容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法律事实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视听汇总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视听汇总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视听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导班2016年课程开课了
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开始报名,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考试、尽快进入备考状态,环球网校特邀老师录制备考指导班:
经济法基础
老师介绍:赵俊峰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司法考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从事会计职称、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工作,曾多次受邀在多家教育媒体和搜狐等知名网络媒体,开展考前辅导座谈。
●主讲会计职称经济法、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类课程。
●赵老师理论功底深厚扎实,授课生动严谨、饱含激情,深受学生欢迎。被环球职业教育在线聘为网上辅导老师。
相关推荐:环球网校2016初级会计职称报考常见问题大全
相关推荐:环球网校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通关方案
初级会计职称微信及QQ群
|
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
|
初级会计微信二维码
初级会计QQ群:73997778
|
|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5年新版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什么时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学习计划速领2024-10-23
-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规划来了!干货建议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2025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大全:长期应付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应付债券2024-09-04
-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重点:长期借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024-09-03
-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