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三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范围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三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范围

更新时间:2019-07-24 08:47:0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3收藏5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三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本文分享土地增值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事项

1.土地使用权出让 【不征】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征】

3.转让建筑物产权【征】

4.继承【不征】

5.赠与

(1)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

(2)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征】

赠与其他人【不征】

5.改制:

整体改制、合并

一般企业 【不征】

房地产开发企业【征】

分立、投资、联营

6、房地产开发企业

将部分开发房产自用或出租【不征】

出售或视同出售(如抵债等)【征】

7、房地产交换

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不征】

企业互换【征】

8、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9、出租 【不征】

10、抵押

抵押期间【不征】

抵押期满“且”发生权属转移【征】

11、代建【不征】

12、评估增值【不征】

计划报考考生是否了解什么时候进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三节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