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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春节:非经营活动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0-01-31 09:10:2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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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春节因疫情,很多地区均已延长上班或开学,考生可利用时间进行学习,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春节提分:非经营活动的情形”为大家更新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帮助大家利用春节假期,突破重难点,迅速提分,快来一起打卡学习吧!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征税范围知识点

非经营活动的界限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于5月9日-5月17日进行,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待各省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布后,只要填写后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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