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 > 截止目前5个省份公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可申请延考参加2021年度考试!

截止目前5个省份公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可申请延考参加2021年度考试!

更新时间:2020-07-29 13:44:2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2收藏24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调整至8月29日开始,因受疫情影响,对因考试时间调整不能参加此次初级会计考试部分考生政策已公布,环球网校小编提示“截止目前5个省份公布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延期参加2021年度考试!”赶紧来看看各地财政局延考通知内容吧!

编辑推荐:2020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申请延考条件及时间汇总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可申请延考通知

截止至2020年7月29日,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延考通知各地区陆续公布中,因疫情延后,部分考生无法参加考试,为维护考生权益,各地区考生可申请延考,孕妇或产妇、因疫情滞留境外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举行)

目前已有5个省份公告可以延期考试,分别是安徽、江苏、辽宁、广西、湖南。对于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小编建议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或者延考下一年的考生也可填写,届时会提醒2021年初会考试时间信息哦!

因各种原因今年无法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延期参加2021年度考试省份:

1、广西省:

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举行)

(一)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2020年5月)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情形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市会计考办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

2、辽宁省

延期考试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下列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一)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6月);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三)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四)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3、湖南省:

请申请延期至2021年5月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19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职称考试报名系统 在个人信息页面点击“延期考试”,弹出有关告知内容,考生阅读后并点击“我同意,并确定延期考试”提交延考申请,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对于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小编建议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或者延考下一年的考生也可填写,届时会提醒2021年初会考试信息哦!

4、江苏省:

江苏初会考生请注意,如果你的情况属于以下三种之一,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一)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申请延期

1.孕妇或产妇。

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境外。

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5、安徽省:

对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考生予以延期参加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

1.在8月份临产的孕妇。

2.因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3.居住地(工作单位)处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

申请延考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地点:各市财政局。申请人可前往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名地市级财政局会计科(处),邮寄材料的同时需电话联系。

申请延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延考申请(写清本人身份信息、延考原因及联系方式)。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延考原因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内容是截止目前5个省份公布可以申请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延期参加2021年度考试!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测评卷、易错题及历年真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