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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21-02-26 11:25:1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8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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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初级会计基础阶段正在进行中,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在这个需要打好基础,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看好这份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讲义,巩固第四章增值税知识点,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各章节考点精讲及习题汇总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分值在15-20分左右,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消费税,都是不定项选择题的考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本章内容。

本章学习难度适中,部分知识需要强化记忆,必须对比清楚、准确记忆。本章涉及计算比较多,需要考生多练习、会应用。

章节框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税法要素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一)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二)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温馨小提示:区分关税完税价格、成交价格、到岸价格:

据规定,一般贸易下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成交价格: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

(2)到岸价格: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四章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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