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通知公布(共六章50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其中明确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现予印发。
具体通知如下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直接复制链接查看具体规范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8/t20240805_3941145.htm)
财政部
2024年7月26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下简称《软件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规范》和《软件规范》(以下统称两项规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两项规范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发布两项规范,是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修订两项规范,指导单位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有效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报销难、入账难、归档难”等问题,推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利于发挥会计数据作用,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和社会资源消耗,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迭代速度加快,积极主动运用新技术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是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修订两项规范,为单位提供会计信息化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的指导,有利于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四是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些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需要通过修订两项规范在制度建设层面进一步加强保障。
问:两项规范修订发布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3年以来,结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财政部组织专家就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修订及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对会计软件和服务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组织多次调研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两项规范修订初稿。此后,就初稿征求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咨询专家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多次讨论,形成两项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4年4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面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和有关软件公司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方面积极反馈意见,《工作规范》共收到反馈意见252条,《软件规范》共收到反馈意见165条。反馈意见总体认为,两项规范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实操性强,既规范了会计软件的基本功能和服务,也为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充分吸收采纳,在反复研讨、沟通协调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两项规范。
问:两项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工作规范》共六章50条,与原规范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从企业扩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实现了对各类型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全面覆盖。二是系统规范了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从明确建设目标和资源投入、制定整体规划和建设方向、构建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和实现内外部系统互通等方面规范建设内容,系统指导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三是明确了会计数据处理要求和电子会计资料的法律效力。要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应当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同时规定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会计资料与纸质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是强化了会计信息化安全。全面要求单位统筹考虑会计信息化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涉密安全、跨境安全等,强化会计数据在生成、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五是加强了会计信息化监督。明确了财政部门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以及对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监督内容。
《软件规范》共八章47条,与原规范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会计信息化相关术语的概念。根据会计信息化最新发展,对“会计软件服务”、“电子会计凭证”等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二是强化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在新环境下的适应性。新增会计软件遵循会计数据标准及开放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可靠性、安全性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要求。三是加强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对会计数据的多维度保障。要求会计软件应当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传输;能够完整接收和读取电子凭证,并通过验签等方式检查电子凭证合法性和真实性;应当满足数据保密性的要求,支持对重要敏感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保障会计数据不被篡改。四是进一步强调会计软件服务的重要性。新增会计软件功能个性化需求开发要求、会计软件云服务基本要求、客户培训要求;对软件部署与维护要求条款进行修订,针对故障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
问:两项规范中是如何体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成果的?
答: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等部门(单位),选取使用频次高、报销数量大、社会关注广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含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银行电子回单等9类电子凭证,制定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用统一的会计数据标准打通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最后一公里”,取得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多赢的试点效果。
在两项规范修订中,我们结合近两年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成果,在《工作规范》中新增会计数据处理和应用的相关规定,明确会计数据获取渠道和方式,提出会计数据验证要求,规范会计数据全流程处理;在《软件规范》将会计软件的输入、处理、输出各环节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进行明确。通过两项规范的修订,对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的成果进行了固化,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下一步全面推广提供制度保障。
问:如何做好两项规范的贯彻落实?
答:两项规范印发后,财政部将做好政策解读、培训指导、问题解答等相关工作。一是组织起草两项规范释义,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便于单位理解应用。二是组织开展培训,讲解两项规范重点内容,指导单位推进会计信息化应用。三是持续关注两项规范实施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执行效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两项规范的宣传,因地制宜组织推动两项规范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地区内各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本地区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两项规范的学习,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严格按照两项规范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支撑会计职能拓展,坚定不移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了解会计行业政策法规,计划备考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注意,可以提前了解重要时间安排
初级会计2025年报名时间
2025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预计在1月份进行,通常初级会计报名周期近一个月时间,小编整理近7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供参考
2018-2024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公布时间 | |||
年份 | 公布网址 | 简章公布时间 | 具体报名时间 |
2024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23年12月8日 |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 |
2023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22年11月22日 | 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 |
2022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21年12月1日 |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
2021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20年10月28日 |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
2020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19年10月8日 | 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
2019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18年10月16日 |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
2018年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2017年9月12日 |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
根据以上历年报名时间规律,小编推测2025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预计会在1月份进行,也有可能会提前至12月份,由于各地报名时间不同,为了让考生及时获得报名信息,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本文顶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5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完成报名。点击查看>>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官网汇总。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举行,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2018-2024年考试时间安排,广大考生参考
2018-2024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 |
年份 | 具体考试时间 |
2024年 | 5月18日至5月22日,共10个批次 |
2023年 | 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 |
2022年 | 原定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疫情推迟8月1日-7日 |
2021年 | 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 |
2020年 | 原定于5月9日至17日调整至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 |
2019年 | 5月11日至15日,5月18日至19日 |
2018年 | 5月12日至20日 |
根据以上历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规律,除了2020年、2022年受疫情影响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延期至8月份进行之外,其他年份均在5月份第二个星期六开始进行。预计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预计5月10日开始。点击查看>>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025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官网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未曾在该网站注册的考生需进行“新用户注册”后登录;已注册过的考生直接登录即可。报名前认真阅读>>初级会计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2025年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24年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还不清楚的可点击免费查询>>2025年初级会计报考资格查询
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计划备考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现可点击下列图片免费领取2025年初级会计小白入门班,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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