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巩固知识点:税务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2013-07-29 09:00:03
来源:|0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税务行政诉讼(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税务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l.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经复议。
【特别掌握】必经复议的项目: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复议。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l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了解: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最新资讯
- 2025年新版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什么时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学习计划速领2024-10-23
-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规划来了!干货建议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2025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大全:长期应付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应付债券2024-09-04
-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重点:长期借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024-09-03
-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