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更新时间:2013-09-04 08:55:11
来源:|0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期限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补偿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
【解释】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4.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新资讯
- 2025年新版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什么时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学习计划速领2024-10-23
-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规划来了!干货建议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2025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大全:长期应付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应付债券2024-09-04
-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重点:长期借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024-09-03
-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