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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法律事实

更新时间:2013-09-10 08:57:1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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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法律事实内容包括(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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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多种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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