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更新时间:2013-09-26 08:45:2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临考冲关套餐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解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易出单选题、多选题)

 

2013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网友版)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