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营业税起征点
更新时间:2014-05-13 0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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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营业税起征点
编辑推荐: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营业税起征点(针对个人纳税人)
(一)营业税起征点含义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即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规定
1.按期纳税的,为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三)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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