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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更新时间:2014-07-04 08:54: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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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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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提高学习效率。环球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知识点,随后还会有经典试题与备考技巧,敬请期待!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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