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更新时间:2014-12-15 09:30:18
来源:|0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套餐推荐:初级会计职称通关方案|成绩单=优惠?|2015年初级会计招生简章
热点专题:历年真题
>>迎双十二2015年财经课程限时2折起 活动时间12月10日-15日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也是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
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加入官方群73997778‖73948878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5年新版初级会计实务教材什么时候出版2024-11-06
-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学习计划速领2024-10-23
-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规划来了!干货建议收藏2024-09-28
- 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2025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及分值预测2024-09-26
- 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大全:长期应付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应付债券2024-09-04
- 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重点:长期借款2024-09-04
- 初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024-09-03
- 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