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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更新时间:2014-12-16 09:03:4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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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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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标准)×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必要费用)×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人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 800)× 20%

  (2)每次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1 - 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 ×(1 -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人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1 - 30%)

  =(每次收入额 - 800)× 20%×(1 - 30%)

  (2)每次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1-30%)

  =每次收入额 ×(1 - 20%)× 20% ×(1 - 30%)

  6.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人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 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1 - 20%)× 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人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人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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