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实施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实施

更新时间:2020-01-15 09:08:5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4收藏7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实施,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备考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行政处罚的实施:

(1)关于财产罚的一般规定。《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至于由哪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当依照《条例》的上位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作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

(2)关于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的特别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款规定仅限于国家法即法律、行政法规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此另有规定或者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超出《条例》规定的,可以依法作出资格罚、财产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幅度与《条例》规定不同的,可以依照特别法规定的幅度处以罚款;对行政执法主体另有规定的,应由特别法授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内容是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实施,供大家参考学习!为避免考生错过2020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您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查看更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可点击文章下方"点击免费下载>>>安全工程师试题/考点精华",更多免费内容尽在其中...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