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更新时间:2020-02-27 18:19: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1收藏6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

《行政处罚法》规定,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38条的规定做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执法

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d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d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d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实行强制执行有三种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内容是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供大家参考学习!为避免考生错过2020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您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查看更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内容可点击文章下方"点击免费下载>>>安全工程师试题/考点精华",更多免费内容尽在其中...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