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0-07-23 13:03:1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6收藏19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时间已过半,教材知识内容大家已经掌握了吗?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供大家复习参考,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试资料汇总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一)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1o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o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o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人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二)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规定

《民爆条例》规定,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0年初级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资料: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供大家练习之用!查看更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复习资料可点击文章下方"点击免费下载>>>安全工程师试题/考点精华",更多免费内容尽在其中...

环球网校推出了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届时可免费获取2020年各省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及报名时间。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查询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