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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

更新时间:2018-07-12 09:57:2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5收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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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3日-14日举行,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学习时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重点知识点掌握,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公益性捐赠支出

1.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群众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变: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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