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政策法规:新疆注册会计师“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
精准服务 科学监管
助推新疆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疆财政厅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精准服务、科学监管,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畅通监管渠道,增强监管合力
构建“三位一体”监督模式。注重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与其他行业领域行政监管的协调。财政厅会计处对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财政监督检查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实行联合监管,对会计师事务所整体运行轨迹、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有效提升监管合力。一是实时告知,合伙人(股东)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一经取消,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函件方式及时送达会计处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关键时点告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或是被服务单位存在处理处罚情况时,事先沟通确定检查名单、检查方案,事后商定检查结果,高效整合监督检查力量。
二、建立公告机制,引导市场推优惩劣
以内容全面、社会知晓、推优惩劣、便于监督为目标,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备案、执业许可审批、事务所名称变更、行政处理处罚信息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公布具体违规执业行为事项、涉及注册会计师、处理处罚时限等,确保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执业情况,有效的降低因选聘不具备执业条件或执业不规范事务所存在的风险隐患。2018年,财政厅对全疆130家事务所(含分所,下同)开展专项检查,对35家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对同属于一个事务所实体的总、分所合并下达1份整改通知书),最终注销7家事务所的执业许可。通过实行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资格公告公示制度,为单位合理选聘会计中介服务提供参考,切实保护公众利益,倒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
三、严格转出机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管理一直是行业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存在部分分所人员由总所随意调动,分所成为“空壳”机构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会计处联合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外省事务所设立新疆分所以及注册会计师申请转入其它事务所分所的情况,实行将相关注册会计师事先转入协会代管状态进行过渡管理,杜绝因注册会计师违背事先约定或原所不予支持等无法正常办理转出而影响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情况出现,切实提升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四、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将存在顽疾及隐患的事务所列为监管重点。2018年,财政厅对老办法下持续符合执业条件的存在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合伙人(股东)的9家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实际未在本所执业或长期未在本地的4家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步骤、确定整改期限;为保障事务所顺利完成合伙人(股东)企业变更登记,期间邀请质量监督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做好事务所变更政策协调与服务。二是实施信息化报考预警监管。利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企业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会计服务平台、重大涉税案件联合惩戒等综合行业监管信息,全面掌握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及重点执业行为,对存在的疑点、风险点,做好分析预警、分类处理;对存在隐患的事务所进行事前规范、事先告知、书面关注、现场指导。2019年,采用信息化手段排查出通过考核方式取得执业资格且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注册会计师,联合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正常执业能力进行专门监管。
五、建章立制,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2019年,根据财政部要求,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全面实行网上业务办理、简化许可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取消书面材料、推行信息共享,全面实行行政管理“零材料、零见面、零跑腿”;为推动“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实施,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了解行业管理信息,通过新疆会计服务平台、财政厅官方微信、开通行业服务QQ群、开设专门服务电话等方式统一发布行业管理信息。寓监管于服务,最大化地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真切感受到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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