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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

更新时间:2019-10-15 09:50: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8收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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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进入倒计时阶段,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希望可以帮助广大考生考前抓住税法考试重点,巩固重要考点,考生可配合试题进行练习,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问题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183)天之内 非居民 × ×
(高管要交)
×
90(183)天—1年 非居民 ×
(高管要交)
×
1—5年 居民 ×
5年以上 居民

1. 90(183)天之内,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纳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题】美国人杰克,在中国和美国同时有职务。2017年在华工作时间60天,2017年9月工资为80000元,其中有30000元为境内的外资公司支付,50000元为境外雇主支付,9月份在华时间为15天,计算此人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应纳税额=[(80000-4800)×35%-5505]×(30000÷80000)×(15÷30)=20815×0.375×0.5=3902.81(元)

2. 90(183)天—1年,境内所得部分纳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题】美国人杰克,在中国和美国同时有职务。2017年在华工作时间为9个月,2017年9月工资为80000元,其中30000元为境内外资公司支付,50000元为境外雇主支付,9月份在华时间为15天。计算此人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应纳税额=[(80000-4800)×35%-5505]×(15÷30)=20815×0.5=10407.5(元)

3. 1—5年,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不纳税,其余纳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4. 5年以上,所有所得纳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将在2019年12月下旬公布成绩。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该查询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想获取更多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试题及历年真题,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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