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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大纲已公布

更新时间:2021-02-24 10:27:0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7收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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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大纲已公布,环球网校小编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内容,整理了202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大纲内容,请考生认真阅读,具体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大纲如下:
2021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大纲已公布

编辑推荐: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汇总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专业阶段考试

概 述

一、总体目标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以下简称专业阶段考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划分,分为三个级别:

(一)能力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掌握学科领域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二)能力等级2——基本应用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在比较简单的职业环境中,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遵从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正确的职业态度,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三)能力等级3——综合运用能力

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在相对复杂的职业环境中,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遵从职业道德要求,保持正确的职业态度,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三、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各科考试均设置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四、考试题型

专业阶段考试的题型主要分为三类:

(一)选择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理解能力。

(二)简答(分析)题、计算(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应用能力。

(三)综合题、案例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会 计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考试涉及的相关法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会计基本原理,包括会计概念、会计循环、会计方法、应用复式记账记录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用原则、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编制方法等;

2.交易或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对相关交易或事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运用,以及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3.特定环境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运用会计基本原理在特定环境下对交易或事项实质的判断、作出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运用,并进行具体会计处理;

4.财务报告编制,包括根据交易或事项处理结果,编制财务报告;

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包括合并范围判断、内部交易抵销、合并程序、编制方法;

6.会计法规,包括《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在内的会计法规体系,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

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内容及能力等级
以上是部分2021注会《会计》考试大纲,更多完整版考试大纲可点击下载《202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查看。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1999年10月31日)

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2000年6月21日)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2014年)

4.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5.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9.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

10.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

11.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

12.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

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

14.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

15.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25号)

1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会[2012]19号)

17.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24号)

18.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2]25号)

1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财会〔2014〕1号)

20.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

2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7〕14号)

2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

23.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

24.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

25.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

26.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

2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

2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7号(财会〔2015〕19号)

2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财会〔2015〕23号)

30.增值税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3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3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3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34.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3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3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3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财会〔2017〕16号)

38.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财会〔2017〕17号)

3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财会〔2017〕18号)

4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财会〔2017〕19号)

4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4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43.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44.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45.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46.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47.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

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的某些内容已被2014年、2017年、2018年发布的准则修正或纳入修订后的准则。

48.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财会〔2016〕12号)

49.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号)

50.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

51.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财会〔2017〕23号)

5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

5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

54.《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财会〔2018〕28号)

55.《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财会〔2018〕31号)

56.《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的通知(财会〔2018〕37号)

57.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财会〔2019〕13号)

58.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通知(财会〔2019〕23号)

59.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

60.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号)

61.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财会〔2020〕9号)

62.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20〕15号)

点击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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