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 > 2010年注会《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详解(4)

2010年注会《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律制度详解(4)

更新时间:2010-02-02 10:21:3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四、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一)专利权的取得

  1、先申请原则

  (1)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解释: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申请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日期。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两个以上的申清人在同一日期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专利申请人。

  2、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一申请一发明原则,亦称发明单一性原则,即一项申请只能要求保护一项发明创造或者与一个总的构思有联系的一组发明创造。

  3、优先权原则

  (1)所谓外国优先权,即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I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所谓本国优先权,即在国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提示:本国优先权仅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例题】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在外国或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下列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有( )。

  A、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B、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C、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三个月

  D、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答案:AD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4、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1)申请文件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该提交的申请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该提交的有:请求书和图片或者照片。

  (3)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时,修改内容不能超过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及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原图片或者照片的表示的范围。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4)专利法允许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申请。撤回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要求撤回的书面文件。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不存在。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5、专利申请审查批准

  发明专利的审查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制度,程序比较复杂,分以下阶段:

  (1)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l8个月”,即行公布其申请。

  (2)申请公开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l8个月,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4)授权决定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提示:专利种类不同,专利审查程序不一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只采用初步审查制,即只要经过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6、专利复审

  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二)专利权的转让

  1、中国专利权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等)批准。

  2、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知识产权局)登记。

  3、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自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环球网校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注册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