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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复习相关资料(12)

更新时间:2010-08-10 16:51: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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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注意前面两个的区别:独占许可连“许可人自己”都不能使用;而排他许可禁止除商标权人以外的人使用。

  (二)、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P555)

  1、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2、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六、商标使用的管理

  1、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④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2、对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商标的管理。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P557)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提示(P558):(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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