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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个人所得税(18)

更新时间:2010-08-27 09:43:4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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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1-3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经典例题】某大学教授2007年度稿酬收入如下:

  (1)公开发表论文二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

  (2)2006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2007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

  (3)2007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

  请计算该教授2007年度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1)一篇论文的稿酬500元,低于免征额,不纳税;另一篇论文稿酬1800元高于免征额,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800-800)×20%×(1-30%)=140(元)

  (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3500×(1-20%)×20%×(1-30%)=1512(元)

  (3)同一作品出版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5600+5200)×(1-20%)×20%×(1-30%)=120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经典例题】某人某年从事技术转让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答案】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500×(1-20%)×20%=440+720=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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