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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第十二章(20)

更新时间:2011-03-08 10:40: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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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lesson$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注意多选题)

  (二)核定征收的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2.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经典例题】某小型企业2008年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及销售税金共计120万元,全年亏损20万元。经审核,成本、费用真实,收入无法核准。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为20%,该小型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5

  B.6

  C.7.5

  D.10

  『答案』C

  『解析』应纳税额=120÷(1-20%)×20%×25%=7.5(万元)

  四、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经典例题】2008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股息

  B.转让财产所得

  C.租金

  D.特许权使用费

  『答案』ACD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处理(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一)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预缴所得税,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暂按以下规定的标准确定:

  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按地区不得低于20%、l5%、l0%。

  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三)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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