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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会《审计》独立性的基本要求详解(二)

更新时间:2011-10-10 10:06: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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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应被视为网络:$lesson$

  (1)共享的资源仅限于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

  (2)共享培训资源,而并不交流人员、客户信息或市场信息;

  (3)没有一个共有的技术部门。例如,代为盘点。

  另外:

  (1)即使某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某一网络,也不使用同一品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一部分,如果在文具或宣传材料上提及本所是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的成员,可能使人产生其属于某一网络的印象。

  (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某一部分,虽然该部分不再与其有关联,但转让协议可能规定,允许该部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使用其名称或名称中的要素。

  例题:2008年6月,为了加强竞争力,增强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三家事务所开始合作,并改名为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天津ABC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ABC会计师事务所,共享收益,共担成本,共同使用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另外,2008年9月还有一家北京D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ABC会计师事务一起对员工进行后续教育的培训,为期2周。2009年4月,由于经营理念上的分歧,三方结束了这种合作关系。但是相关协议上写明,在2010年4月之前,均可以使用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而且共享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

  要求:

  (1)在题目中那些所构成网络所,那些不是,为什么?

  (2)2009年6月,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天津ABC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构成网络?简要说明理由。

  (3)在实务中,应当如何判断事务所是否构成网络事务所?

  答案:(1)北京ABC会计师事务所、天津ABC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ABC会计师事务构成网络。三方是以合作为目的,共享收益,共担成本,共同使用同一品牌。北京D会计师事务所不构成网络所,仅仅共同培训不构成网络所条件。

  (2)不构成网络。首先,不是以合作为目的;其次,如果共享的资源仅限于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共享培训计划,并不交流人员、客户或市场信息,也没有一个共有的技术部门,则这种共享的资源通常是不重要的,通常不构成一个网络。

  (3)在实务中,事务所是否构成网络,应当进行如下判断:

  ①如果某一组织结构以合作为目的,并且该组织结构中的各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同一品牌,共享同一质量控制系统或重要的专业资源,该组织结构应被视为一个网络。

  ②在判断一个组织结构是否构成网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具体事实和情况后,是否可能认为这些实体构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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