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答疑: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缴纳个税
更新时间:2013-02-06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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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会答疑:取得了一笔偶然所得,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缴纳个税。
【问题】有纳税咨询提出,如果取得了一笔偶然所得,发放所得的单位未代扣代缴,而且居住地与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也不一致。请问,应该在哪里申报缴纳该项目的个税?
【解答】纳税服务司介绍,除规定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上述个人应该向取得所得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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