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组织(总支)、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会行党[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各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组织(总支)、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会行党[20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