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为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10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核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的报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各市州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一、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认真做好2010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核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执业质量。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以事务所名称登录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年检专栏”栏目,认真阅读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发布的年检公告及年检直投系统操作介绍。
三、会计师事务所如遇到与执行2010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我会反映。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