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政策法规 > 2010年度深圳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2010年度深圳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23 15:53:3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0年度深圳市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

各科大纲

颁布日期:2011年01月17日

  深圳市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履行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职责,及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开展情况,按照《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暂行办法》(财驻深监[2010]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事务所业务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各事务所应按《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表;

  2、2010年度所有审计类业务报告统计表;

  3、以光盘刻录形式报送2010年度所有审计类业务报告电子版。

  二、报备要求

  各事务所应认真做好2010年度执业情况表填写和审计类业务报告统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我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福田国税大厦2210室;联系人:张浩、胡文璐;联系电话:0755-88316933,0755-88316911。

  《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http://sz.mof.gov.cn)查询。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