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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更新时间:2013-07-12 10:37: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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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主要知识点

核心规定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

车辆购置税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

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1.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有两类情形可到车购办申请退税;2.退税款的计算:(1)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额退税。(2)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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