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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考点公共行政基本知识

更新时间:2016-04-21 17:05:3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5收藏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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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考点汇总

  第一节 公共行政基本知识

  一、公共行政基本概念

  1.公共行政的概念

  2.公共行政的范围

  基本公共产品领域

  公共领域

  混合公共产品领域

  3.公共行政的作用主要:

  1)导向作用

  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作用。

  2)管制作用

  社会性管制:维持社会公平稳定、保证收入分配的公平、消除社会歧视等

  经济性管制:维持宏观经济稳定、保持宏观经济关系的协调、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等

  3)服务作用

  4)扶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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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共行政的主体和客体

  1.公共行政的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2.公共行政的客体

  国家事务:全国性统一的行政事务

  共同事务:涉及区域较广、涉及利益集团较多、跨行政区域、需要

  公共事务 多方面协调的事务

  地方事务:地方性的行政事务

  公民事务: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事务

  3.公共行政的主要责任: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

  4.政府公共产品体系的构成:

  (1)经济类公共产品

  (2)政治类公共产品

  (3)社会类公共产品

  (4)科技、教育与文化类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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