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和你有关!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将调整!
注意: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已结束,开通“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功能,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及时免费收到各地区2020城乡规划师成绩查询时间、证书领取时间等信息。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部分职业领域调整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制定以下办法并通知如下: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
对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共16项,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聘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具备理工类学历。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办法
对于取得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共19项,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聘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具备理工类学历。
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与职称对应办法
对于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共9项,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四、其他
(一)对于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如企业法律顾问、质量、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矿业权评估师等),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三)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0号)文件失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2020城乡规划师考试已经结束,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城乡规划师考试精华考点、各科目模拟试题、真题解析等备考资料,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理想的考生或者想要报名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这些资料提前复习!
最新资讯
- 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10-29
- 我国注册城乡规划师增至4.7万余人,考试大纲抓紧修订2024-10-25
-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4-10-25
- 注册城乡规划师迎来重大利好政策2024-10-23
- 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发展前景2024-09-05
- 城乡规划师越来越吃香?2024年就业前景怎么样?2024-07-16
- 城乡规划师编制单位有哪些,就业前景如何2024-03-18
- 自然资源部:2024年第一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公告2024-01-24
- 注意:2023年浙江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举办通知(第四期)2023-11-15
-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发展前景如何202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