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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1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简章

更新时间:2021-08-25 11:08:05 来源:福建人事考试网 浏览25收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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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2021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事宜已经确定!下面为大家带来通知内容,帮助大家了解2021年福建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事宜。
官宣:2021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简章

下面就是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短信通知大家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重要信息,避免大家错过重要时间点!

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3号),为确保福建省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开展,制定如下报考简章: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福建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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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点击此链接查看报名条件)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469.html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点击查看>>>城乡规划专业评估结论通告

点击查看>>>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点击查看>>>2021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汇总(含增补内容)

四、证书取得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在线核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9日。(报考人员信息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或核查部门在线/现场核查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三)现场核查时间(只针对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采用在线核查方式):202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各设区市对在线无法核验、核验不通过、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人工核查)。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16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1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证书领取时间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通知为准。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有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其中《城乡规划实务》按每科72元标准收取,《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个科目每科按63元标准收取。

2、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806034。

3、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诚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除《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城乡规划实务》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www.fjpta.com)。

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福建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

2021年度福建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 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总审核)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6楼 0591-87802097
福州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720 0591-83327116
厦门 厦门市资源规划学会 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3楼 0592-2616898
莆田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C幢 0594-2693791
三明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栋龙泉大厦703室 0598-8289009
泉州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楼西南角612室 0595-22177578
漳州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新浦东路137号7楼 0596-7085216
南平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写字楼2号楼4层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0599-8601912
龙岩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8楼总工室 0597-2231266
宁德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7楼空间规划科 0593-2556915

备注:1.请不同区域考生向相应报名点咨询或电话联系,福建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不接受省直以外考生的咨询电话。

2.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简章”。报名开始,备考进入倒计时,参加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备考!小编收集整理了2021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大纲、报考指南、模拟试题、复习指导、高频考点、历年真题等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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