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城乡规划师 > 城乡规划师报考指南 > 福建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须知详解

福建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须知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09 09:20:1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8收藏8

城乡规划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其中对2023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须知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其中对2023年福建城乡规划师考试须知进行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大家错过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提供了“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及时获得短信提醒哦。

应考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1、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除《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城乡规划实务》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4、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此外,小编整理了考试失信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考生带来的“福建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须知详解”的相关信息。如有更多相关资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城乡规划师考试历年真题、高频考点、考试重点等海量备考资料,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取!

分享到: 编辑:张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城乡规划师资格查询

城乡规划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城乡规划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